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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莆田某单位招聘22名市场化用工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5-07-1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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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现用工单位委托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化用工性质的专职讲解员和计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收岗位及条件

  采用市场化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分期分批招收专职讲解员及计调人员。现启动第二批招收工作,计划招收专职讲解员20名、计调员2名。具体招收岗位及条件详见《公开招收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一)工作地点:需阶段性前往湄洲岛、南日岛等地开展工作。同时,需根据线路规划,调配至市内外各景区执行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需接受弹性工作时间,服从动态调整的排班安排,包括周末、节假日。

  (三)工作性质:需接受常态化出差。

  三、招收范围及程序

  委托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初步资格审核后,后续按照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①线上报名(报名邮箱:yflwpq@qq.com)。

  ②线下报名: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中海天下1号楼17层

  注:应聘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赴指定现场报名,超期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核

  由人力公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核时要求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以及相关要求):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委托招聘报名表.docx

  3.一张素颜/无美颜的全身生活照。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5.年龄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证书需在资格审核前取得。其中,应届生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要求的毕业证书。若在该截止日期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则本次招聘录用合同自动视为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且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6.若后续发现应聘者所提交各项材料不足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

  六、组织考试

  本次招收的专职讲解员及计调人员采用面试形式,面试由实际用工单位招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我司统一进行发布,经过资格初审后,择优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总成绩由资格初审加分评定、面试等两部分组成。资格初审加分评定满分为5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95%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资格初审加分评定成绩 +面试成绩×95%。根据招收职位的计划人数,当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得分排名并列时,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一)资格初审加分评定

  在资格初审阶段,除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外,设置加分项。加分项成绩满分为5分,将在资格初审阶段进行评定,并计入总成绩。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专职讲解员加分事项:

  (1)导游资格证:持有高级导游资格证书加3分;持有中级导游资格证书加2分;持有初级导游资格证书加1分。

  (2)普通话证书: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加2分。

  2.计调人员加分事项:

  旅游计调师证书:持有高级旅游计调师证书加5分;持有中级旅游计调师证书加3分;持有初级旅游计调师证书加1分。

  (二)面试

  面试由实际用工单位招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专职讲解员面试:

  采用必答题和演讲展示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思想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和仪表气质、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收人数为1:1,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

  2.计调人员面试:

  采用必答题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思想政策水平、资源统筹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处理能力、风险预判与化解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收人数为1:1,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收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在职应聘者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本人能按期入职的承诺书,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由我司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考察对象。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失信记录等。

  八、公示、聘用

  (一)确定拟用工人选: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用工人员,由我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用工手续:拟用工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市场化用工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

  (三)人员性质:本次招收人员为用人单位市场化用工。

  九、考核机制

  开展试用期考核及履职阶段性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专业、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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