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邹*锋同志符合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通过考录规定程序,拟录用为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公示对象存在不得录用情形的可查实线索,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7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
招录单位电话:
屏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593-3385633。
监督电话:宁德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0593-12380;宁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593-2870935。
原文链接: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d/klbulletin/56704861-61ee-40a8-a835-80b1e4c00c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