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晋江市第二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查看大图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报名院区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到相应的电子邮箱,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名字来命名,具体如下
【总院】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85724588
邮箱:a85724588@163.com
【东石分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593877
邮箱:jjsdszxwsy@163.com
【内坑院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59752110
邮箱:472360805@qq.com
【安海院区】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85719506
邮箱:jjsahzwsy@163.com
【灵源院区】
联系人:蔡老师
联络电话:13959982183
邮箱:497630449@qq.com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
(4)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的,需提交证书扫描件。
四、审查与考核
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将适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复核,由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至报名所在医院人事科现场校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如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用人单位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 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由招聘单位组织一场加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5天内,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原件。
七、聘用与待遇
1.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各自聘用医院公众号(或订阅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医共体各医院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至应聘所在医院工作,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雇员派遣期间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用工所在医院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所在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2.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由各用工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DD80XRn5_SloasJeCIg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