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队伍,中医院医共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医共体共拟招聘46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件报名方式,使用规定格式的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到中医院总院和各应聘分院、院区的电子邮箱,文件名以应聘单位+岗位+名字来命名,详细邮箱、联系方式、联系人如下:
【中医院总院】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95-85674277
招聘邮箱:zyyrlzy@163.com
【陈埭分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59552976
招聘邮箱:jjscdzxwsy@126.com
【磁灶分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68008016
招聘邮箱:jjsczzxwsybgs@126.com
【池店院区】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5-85983437
招聘邮箱:jjscdzwsy@163.com
【西园院区】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5-85600120
招聘邮箱:1483226867@qq.com
【西滨院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59552976
招聘邮箱:jjscdzxwsy@126.com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的,需提交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中医院医共体将适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复核,由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至晋江市中医院现场校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招聘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及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总院护理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50%、面试50%),其余岗位采取面试100%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总院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平均分的80%。考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总院护理岗位拟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收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拟面试名单;拟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笔试总成绩上线人数确定。其余岗位按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5天内,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原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七、聘用与待遇
1.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各自聘用医院公众号(或订阅号)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各用工单位(晋江市中医院总院、陈埭分院、磁灶分院、池店院区、西滨院区、西园院区)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至晋江市中医院总院、分院、院区工作,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或解聘。雇员派遣期间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晋江市中医院及各分院、院区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晋江市中医院总院、分院、院区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2.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由各用工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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