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利待遇
1.成功应聘学科带头人的给予中央事业编制,并按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人才补助;
2.基本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套改发放;
3.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餐补、定期体检、节日福利、职业培训等其他员工福利。
二、需求岗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3.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流程
五、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待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学科带头人免笔试,有意向的专家可直接填写报名表)
联系电话:0593-7165506、18063450846(陈助理)
面试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96号宁德四四二医院
六、报名方式
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者可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七、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可以使用本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不仅报考的专业要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医院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在体检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入职前提交。
八、体检和考核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我院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2.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考核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成员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请密切关注。
2.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594-2859505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LP5d_3pL8pjBQWICUb6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