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李*文等3名同志符合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通过考录规定程序,拟录用为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公示对象存在不得录用情形的可查实线索,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6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
招录单位电话: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0593-2977351。
监督电话:宁德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0593-12380;宁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593-2870935。
原文链接: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d/klbulletin/749fd44a-91cd-43a2-8b1b-f99e0811cf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