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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2025-05-1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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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我区网站公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情况的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开发区政泰路3号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320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

  1.《报名登记表》(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自行打印,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及笔试准考证,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发放的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1)、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佐证,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2));

  5.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中国高等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相关材料应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暂不提供,但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

  6.考生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

  7.入职承诺书(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向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出具书面弃权声明(附件4),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相关复审材料。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4.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方案将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qzkfq.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5.考生如有资格复审的相关问题,可拨打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咨询电话:0595-28987868。

  附件1: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docx

  附件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x

  附件3: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doc

  附件4:弃权声明.doc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5月14日

  原文标题:教育工作-教育信息-重点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文章来源: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www.qzkfq.gov.cn/zwgk/zdxxgk/jyxx/jygz/202505/t20250514_3169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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