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综合门诊部成立于1992年,系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创办的附属医疗机构,为省属事业单位;依托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科研与人才优势,集医疗、临床传承、科研为一体的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在1984年5月至2007月5月期间出生);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2025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考试合格证明需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其余各项资格认定(如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5.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闽卫科教〔2015〕10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对于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国办发〔2020〕34号、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三、信息发布
本方案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http://www.fjszyy.com/)“综合门诊部”栏目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5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邮箱zxymzb@163.com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邮件名称需备注“报名岗位+姓名”,含(1)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综合门诊部报名表1份(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名称;(2)个人简历1份;(3)含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限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限应届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证明的扫描件或拍照件(jpg格式),因应届生身份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需在报名时填写报考承诺书,顺利通过考试考核流程的拟聘用人员,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明需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最迟需于2025年8月31日提交。
3.网络资格审核
门诊部对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及网络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初审结果,若因材料提交不完整无法通过,应于2025年5月23日17:30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到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提交,视为“审核不通过”。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
4.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当年应届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4)报考承诺书。
(5)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门诊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资格复审确认地址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完成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不再递补。
5.温馨提示: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http://www.fjszyy.com/)“综合门诊部”栏目发布,请应聘者及时登录网站栏目查询,密切关注,并留意短信信息。
五、考试、考核办法
1.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比例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折算的时候保留两位小数点。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笔试、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出现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因未参加门诊部统一安排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由门诊部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与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综合门诊部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报到,若未按时到岗,视为自动放弃。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和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综合门诊部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571114 (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监察审计室)。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27号省中医药科学院综合门诊部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3779955
邮 箱:zxym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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