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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闽侯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1人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5-04-2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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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法律从业经历者优先;

  3.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相应水准的打字及电脑操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

  6.配偶、父母未在我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

  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2025年5月9日,提交材料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闽侯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人员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报名登记表可登陆闽侯法院网站下载https://fy.fjmhcourt.gov.cn/);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1.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入围人选,并在报名截止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进行计算机录入测试、笔试、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员;

  2.入围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我院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薪酬待遇从优。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闽侯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22193011、22193012

  附件:报名登记表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pO5uTyZ_g6J0feK2dy_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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