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14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受理对象及权限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漳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漳平市。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漳平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3.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受理机构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漳平市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由龙岩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网站首页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即:自然年)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1.网上申报时间
2025年我市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资格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
(1)第一次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6月18日
(2)第二次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
2.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3)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可在学信网核验学历”“核验证书”进行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并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4)教师资格认定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必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5)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户籍所在地填写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如:漳平市永福镇。
(6)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医院体检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体检和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体格检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申请人员体检由我局统一安排定点医院和时间。
1.体检医院
龙岩市中医院(新罗区龙腾中路59号/门诊5楼健康体检部/体检部电话:3300999)
体检后的体检表(报告)由我局统一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2.体检时间
(1)第一次体检时间:2025年5月6日至6月22日
(2)第二次体检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11月11日
以上体检安排都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办理。
3.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1)体检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自行到龙岩市中医院体检部体检:①导诊台处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②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③到窗口登记、缴费并领取指引单→④到各科室检查→⑤检查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指定地点。
当次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完成体检项目(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参加2025年当次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认定,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交确认点。
1.现场确认地点
漳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区(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3099638)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确认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7月1日(上班时间)
第二次确认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上班时间)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工作单位在漳平市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证明);现役军人提供部队的漳平市服役证明文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明(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2008年以前的普通话证书需提交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我局与体检医院联系并领取)。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签名时应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及签名、当前日期的组合,签名后请确认承诺书是否清晰)。
(8)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上交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姓名和任教学科。
(9)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⑴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⑵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在本人到现场确认时间内)。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须填写《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附件2)原件一份。
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相关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要按我市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认定,并追究虚假承诺的相应责任;以虚假材料或不实承诺骗取教师资格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做出撤销其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我局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资格证书等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 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docx
附件2.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附件2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doc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XsFAqvF7A3fmYTnIUDb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