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厦门市幼儿园、高中体育、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厦门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台湾教师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未加入外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4.专业资格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中职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暂不要求;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台湾地区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
(一)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报考人员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市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材料
1.《厦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台湾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其他能说明本人工作能力、素质特长的材料。
(三)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有意向报考者填写《来厦任教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姓名”后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1.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教育教学需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当天,市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考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参加现场审核时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签约、体检及聘用
1.一个考生同时入围多个岗位的,考生根据各个岗位的排名,自愿选择一个单位签订签约意向书。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签约。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3.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统一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纳入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2.本次招聘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暂不要求,入职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3.符合厦门市台湾人才政策的,选拔程序及政策待遇按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专门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附件:
· 附件1.厦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台湾教师信息表.xlsx
· 附件2.厦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台湾教师报名表.wps
厦门市教育局
思明区教育局 湖里区教育局 集美区教育局
海沧区教育局 同安区教育局 翔安区教育局
2025年4月9日
原文标题:通知公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厦门人民政府(MD5:43bf82001cb227c753dbaba3a2d49c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