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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招聘1人公告

福建国企招聘考试网 | 2025-04-0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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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前身为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后脱钩划转至省国资委,成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权属一级企业。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劳务派遣、人资外包、人事代理、产业园运营、灵活用工平台、国企招考、职业技能培训、招聘、用工管理与咨询、家政及物业服务等多重领域。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详见《2025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同意根据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服从组织安排;

  7.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

  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

  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8.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

  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00~4月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本人持相关岗位要求材料至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86号报名。

  应聘所须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个人简历(含本人联系方式);

  (4)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5)所持有的职称证件复印件。

  3、资格审核: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

  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报名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选拔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技能考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择优聘用。报名者的总成绩为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比40%、技能考试成绩占比60%)。

  1、面试

  《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随机抽取序号确定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1、笔试考试

  2、技能考试

  科目:相关专业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技能考试时间以本公司通知为准;技能考试成绩由本公司通知至本人。

  3、体检

  (1)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

  生承担。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

  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考生在得知体检结论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

  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论为准。

  4、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

  五、聘用

  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岗位报到,逾期未到岗位报道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合同签订及福利待遇

  应聘者经面试、技能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确定使用并签订合同。在聘用期内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的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七、纪律要求

  聘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

  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在技能考试、体检及其他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

  用资格;

  (三)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录工作,其他未尽事

  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6-5239908 小赖

  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

  2025年4月1日

  原文标题: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tCkgo2qRWgUR9y-g3On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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