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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兼行政人员启事

福州人事人才网 | 2025-03-0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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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系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因中心日常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兼行政人员1名,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岗位:驾驶员兼行政人员

  (1)承担本单位车辆驾驶工作,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安排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记录记录行车里程、油耗等数据,管理车辆相关文件,如保险、年检等;

  (3)协助处理单位部分行政事务;

  (4)完成单位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2.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C1驾驶证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处理车辆事务,工程类、播音类、旅游管理类专业优先。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

  三、薪资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管理,试用期两个月(期间工资根据试用期相关规定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并办理五险一金等。驾驶员正式录用后年总收入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日常办公地点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5号楼。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近期(6个月内)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电子版)及其它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3150331571@qq.com,咨询电话:0591-22292951。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和后续聘用。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核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即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及面试: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认证材料、学位证书及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通过面试人员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试用期内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应聘人员凡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附件:《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兼行政人员启事

  文章来源: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news/18_11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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