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处分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二、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工作日08:00—12:00,14:00—17:00至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六楼院办提交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2、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岗位计划拟招聘人数与岗位招聘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规定比例的岗位,将顺延报名时间从2025年2月24日——2月25日(8:00—12:00;14:00—17:00),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1:2)予以开考。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六楼大会议室
3、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4、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相关公共知识;
3、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在招聘计划数内,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医学技能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1个工作日后在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或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微信订阅号内查询。
(四)公示经考核合格、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届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五、聘用待遇
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聘用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19816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23号六楼办公室
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
科室 | 岗位 | 招收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性别 | 考试 方式 |
药剂科 | 西药房 | 1 | 药学、药物制剂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MEABKbMooU6zOvaR7c9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