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是厦门市海沧区唯一公办综合型中等职业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1年,联合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成立全省首个中高职一体产业学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顶岗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1984年2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以下;
4.需具有相关专业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5.根据学校安排需承担班主任或专项建设等其他工作;
6.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及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及报名
1.发布信息:招聘信息发布在学校官网(https://www.xmhczz.com)和学校微信公众号(海职之声);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各1份);
3.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12日;
4.注意事项: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word格式)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m_hczz@163.com,报名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考试当天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完成后归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考试
1.时间:暂定于2025年2月14日(以通知为准);
2.地点: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红山主校区(海沧区东孚街道莲花村180号);
3.招聘采用“片段教学+综合素质面谈”两个环节。
(1)片段教学与综合素质面谈满分均为100分,片段教学占总成绩60%,综合素质面谈占总成绩40%。
(2)根据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谈人选,60分及以上合格;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合格线为70分。片段教学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谈,面谈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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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录用及待遇
依据《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非在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细则》工资标准执行:顶岗教师综合月薪资约为6000元/月,顶岗时间:2025年2月15日-2025年7月15日。
三、本招聘公告由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负责解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卜老师、毛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314633(法定上班时间)。
五、附件
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
2025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Br3OKyEKJhc09Dz-XGY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