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注: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安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派出所及巡特警反恐大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年龄18至35周岁(在1989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7)有明显文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政工室503室(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西路18号)。
联系电话:0593-2821055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辅警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系退役士兵的应携带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东侨分局对应聘人员进行登记、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五)面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六)体检、政审、征信审查
1.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征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东侨分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隐瞒工作履历者;
(三)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过程中作弊的人员;
(四)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五、岗位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食宿自理。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予退还。
原文链接:https://www.hxrc.com/services/NewsDetail_118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