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16名、公务聘用人员10名、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序号1101-1107为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序号1108-1116为公务聘用人员岗位,序号1117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为40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在198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按上述原则类推计算,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
(三)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证明。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六)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7日(含27日)。报考人员在2024年12月27日(含27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资格或证书。
(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八)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历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还应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5号窗口报名。联系人:余女士,咨询电话:0593-2807075(8:30-11:30,14:45-17: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202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人员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要求”(如职称、资格证等)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报考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核:按报考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接受考生申诉,最后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具体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1日: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fjd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12月25日-27日:现场报名。
2024年12月30日前:资格审核及申诉。
2024年12月31日: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入闱笔试人员名单。
2025年1月2日-3日: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5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2025年1月4日:09:00-11:00笔试。
2025年1月8日:公布笔试及格线、成绩,并通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2025年1月11日:组织面试。
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详见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告。
五、笔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开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开考和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由人社部门对外发布。
(一)领取准考证
2025年1月2日-3日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5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为2025年 1月4日9:00至11:00。
(三)笔试地点
具体考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
(四)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和公务聘用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合同期满并经服务单位推荐报考的,笔试成绩总分加3分;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有关规定加分。
2.加分办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及代码),于2025年1月6前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后对外发布。
(六)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月8日登录东侨网查询笔试成绩。届时将公布笔试及格线、成绩,并通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1月11日,面试采用公共题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将在7日内通知其复检。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九、聘用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人事档案按相关规定经审查合格后转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十、其他事项
(一)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详见东侨网公告。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和公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技岗或管理岗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发放。
公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月工资基数按照开发区公务聘用人员的标准发放,绩效等福利参照社区“两委”成员发放。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本公告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dq.gov.cn/zwgk/tzgg/202412/t20241211_19998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