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永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安定稳定,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永泰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樟政办〔2018〕27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到永泰县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文职辅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4)男性勤务辅警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应当在入职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女性文职辅警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应聘。
以上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
退伍军人、公安(司法、武警、人武)院校及体育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1月22日(星期五)
(2)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安局信访室(城峰镇银场98号)。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1张(附件)。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永泰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办法
本招聘采取体能、面试双项考核的办法。经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情况,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和审计室或驻局纪检监察组及用人单位开展招聘,经测试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面试合格者进入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人员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
六、录用和工资待遇
经资格审核(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根据岗位不同,工资待遇每月在3500元至4400元之间不等(含基本工资,伙食费,绩效工资,及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等),工作满一年以上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24830215
联系人:高警官
永泰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公告_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福州市永泰县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xjwz/zwgk/gggs/gg/202411/t20241116_49275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