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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招聘2名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4-11-1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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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因业务需要,拟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名,派驻至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按照法官的要求,从事诉讼材料审查,归纳、摘录证据,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等庭前工作事务;

  2、受法官指派,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适当的诉讼指导;办理诉讼保全、委托鉴定、程序变更等程序性事项;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材料,进行现场勘验、检查;代表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经法官审核确认;

  3、根据法官要求,撰写法律文书;

  4、协助从事立案审查、信访接待、审判管理以及与审判相关的调研、信息、宣传、统计、考核等工作;

  5、协助对财产进行查控、执行惩戒、外勤调查、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等执行相关事务性工作;

  6、根据法官要求,指导书记员开展工作;

  7、必要时代行书记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庭前准备、法庭记录、组织调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

  二、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4、应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5、应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6、应具有保密意识,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对工作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不符合上述岗位要求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父母及配偶在厦门市辖区内从事律师或法律相关咨询服务等工作;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男女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3)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简历需备注)

  三、薪资福利

  税前月薪76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择优通知面试,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否则视为无效投递,方式如下:

  电脑端:请打开以下链接详情,投递简历

  https://sz.xmgxrc.com/#/firstPage

  手机端:添加“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社会招聘”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联系电话:0592-53901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及用工形式

  本岗位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并派驻至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sz.xmgxrc.com/#/positionDetails?id=185469629518529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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