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隶属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是全省环境监测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属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和标准化建设达标站。因工作开展需要,拟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fujian.gov.cn/)上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要求 | 职称 要求 | 备 注 |
1 | 环境监测 | 2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具有工程系列环境监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四、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详见附表,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印刷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关证书、近5年学术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体现承担科研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站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通畅。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后1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相关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和考核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逻辑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能力4个方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遵纪守法等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面试、考核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249183
电子邮箱:bgs@fjemc.org.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与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8367057(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91-83571160(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部)。
原文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gccrczpfa/202408/t20240814_65015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