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监委、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男性15名,女性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
(二)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和有从业经验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市监委留置办案期间的看护执勤工作。
(二)协助政和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开展日常巡逻防控勤务和政和县监委安保等工作。
三、相关待遇
人员经费为4.6万元/年(含“三险一金”),另加每月绩效3000-5000元。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看护辅警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政和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 13459973344;鲍女士13695071908)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主要为党的 二十大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政和县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三)体检和聘用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体能测试成绩都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政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投诉举报。举报电话:3325175。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Mjc1NDU1OQ==&mid=2247498309&idx=1&sn=125f672aeb66546c503310337d1b4312&chksm=eb2f0855dc588143d087f1b182cc46a8a613a86a81a5fd268e308a9d0f7632e5415b88fd249f&mpshare=1&scene=23&srcid=08011fbgd5QdJnJRf5FWHPtc&sharer_shareinfo=5b518b06a60d2578eb49f67750ea767d&sharer_shareinfo_first=5b518b06a60d2578eb49f67750ea767d#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