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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宁德周宁县事业单位招考拟聘人员资格复核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4-05-2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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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2024年上半年周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于5月27日对外发布,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拟聘人员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人员资格复核人选的确定

  周宁县招聘岗位均无面试,拟聘人员资格复核人选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岗位招考人数的1倍确定。

  二、资格复核有关要求

  (一)拟聘人员资格复核时间为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7:00。

  (二)采取现场复核方式。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地址:周宁县公园路33号5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

  (二)户口簿、身份证等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有关认证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查询认证材料:

  1.境内学历报考者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询结果;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查询结果。

  2.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全日制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辅修专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主修专业信息在学信网、主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在学位网上的查询结果;④辅修专业信息在学信网、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在学位网上的查询结果。

  3.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在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解聘或调动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提交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4月9日(含9日)前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

  四、其他事项

  (一)进入拟聘资格复核的考生若无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生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存在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属《2024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的,将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

  (四)进入拟聘人员资格复核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直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放弃声明,注明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及成绩排名、放弃原因等信息,落款必须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放弃声明须在5月31日前提交。

  (五)因取消或放弃拟聘资格的岗位,可在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成绩及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

  (六)请进入拟聘人员资格复核的考生,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3-5631006)。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zhouning.gov.cn/zwgk/tzgg/202405/t20240527_19395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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