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 总则 |
第二章 |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
第三章 | 职务、职级与级别 |
第四章 | 录用 |
第五章 | 考核 |
第六章 | 职务、职级任免 |
第七章 | 职务、职级升降 |
第八章 | 奖励 |
第九章 | 监督与惩戒 |
第十章 | 培训 |
第十一章 | 交流与回避 |
第十二章 | 工资、福利与保险 |
第十三章 | 辞职与辞退 |
第十四章 | 退休 |
第十五章 | 申诉与控告 |
第十六章 | 职位聘任 |
第十七章 | 法律责任 |
第十八章 |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