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闽人发〔2006〕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林*等10名同志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现予以加分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591-23165699。
原文标题: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的公示
原文链接:https://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8415_13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