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福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本次笔试(岗位综合知识)和速录技能测试均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两科考试折算后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应于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资格复查需提供的材料为:
1.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表;
4.毕业证原件(含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享受放宽专业、年龄条件的法院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法院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享受放宽条件的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在法院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
7.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非法学类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拟进入面试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查时考生应签订回避承诺书。
进入面试人员未提交复查材料、未通过资格复查或通过资格复查后放弃面试的,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法院可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岗位综合知识成绩×25%+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5%折算后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进入面试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最迟应于9月21日上午12时前提交放弃面试承诺书,无故未按时提交的,将记入考生个人的全省法院系统招聘诚信档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23日,具体时间以组织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总分100分。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实际参与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情形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地点以面试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考试总成绩=笔试(岗位综合知识)成绩×25%+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5.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组织单位分别在相关网站公布(详见附件2)。
附件: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2023年福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fjcourt.gov.cn/Page/Court/News/ArticleTradition/9c345d29-d1fc-4917-ad5b-1ee622c105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