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文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漳州市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毕办〔2023〕8号)、《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漳毕办〔2023〕9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漳人社〔2020〕1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面向全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募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劳动就业保障协理员工作,具体如下:
岗位编号 | 乡镇(街道) | 岗位名称 | 招募名额 |
1 | 景山街道办事处 | 景山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 | 3 |
2 | 朝阳街道办事处 | 朝阳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 | 3 |
3 | 蓝田街道办事处 | 蓝田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 | 4 |
4 | 步文街道办事处 | 步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 | 4 |
5 | 碧湖街道办事处 | 碧湖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 | 3 |
6 | 郭坑镇 | 郭坑镇劳动保障协理员 | 3 |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含精准扶贫工作帮扶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重点是申请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且有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招募条件
1、具有龙文户籍或生源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5年7月出生);
3、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安排;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党政纪、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募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 | 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景山街道办事处 | 龙文区梧桥中路32号景山街道办事处7楼704室 | 2109217 |
朝阳街道办事处 | 朝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组织办 | 2171213 |
蓝田街道办事处 | 湘桥路9号蓝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号综合窗口 | 2109883 |
步文街道办事处 | 华艺世纪佳源5-8号步文街道办事处集中办公区 | 2161018 |
碧湖街道办事处 | 碧湖街道办事处四楼组织办 | 2167782 |
郭坑镇 | 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3楼经济发展办 | 2181901 |
(三)报名材料:
1、《龙文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表》;
2、一寸彩照1张;
3、本人居民身份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相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四、补贴标准
对用人单位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可同步进行调整。
五、聘用管理
1、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兼顾困难”原则,由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面谈、走访、测试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资格审查。
2、经审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将在龙文区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附件: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龙文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募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q.gov.cn/cms/html/lwqrmzf/2023-07-08/185011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