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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公告

宁德市教育局 | 2023-05-24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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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2023年宁德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3〕23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我局同意接受宁德一中、宁德市高级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安师范附小等校的委托申请,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现将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相关事项

  1.时间:2023年5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各招聘学校

  宁德一中新校区(三都澳新区勤学路1号),联系人:谢老师18650559213

  宁德市高级中学(闽东中路19号),联系人:陈老师13950591960

  宁德市民族中学富春校区(福安市街尾103号),联系人:陈老师13774781256

  福安师范附小(福安市城北街道富春公园路50号),联系人:林老师13599809622

  3.审核对象: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4.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个人征信查询(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

  二、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拟入围面试人员(待审核后确定名单)

  2.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7︰45,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宁德一中初中部教学楼(蕉城南路36号)

  4.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片段教学和问答方式进行,片段教学内容由评委组于面试当天上午从规定范围中选定课题,备课时间3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问答5分钟。使用教材版本及范围详见附件2。

  5.评分规则: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70分,综合素养问答30分。各学科组评委由5-7名专家组成,评委根据考生片段教学和问答情况独立评分,按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分数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考生最后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少数岗位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45到面试地点报到。

  2.备课和片段教学使用的教材、稿纸由面试工作组统一提供,考生进入备课室、面试室,除备课使用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参考资料等。

  3.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进入面试室,面试过程不得将姓名、籍贯、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告知评委,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作答时间结束应立即停止作答,到旁听席静候面试成绩,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的面试,待成绩公布后签名确认并离开考场。

  5.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面试场所后,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互相交流串场。

  6.考生不得携带电脑、通信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违者按舞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候考期间的茶水、点心自备。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局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本局不举办面试辅导班,也不委托其他单位和机构举办面试辅导班。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面试名单附件已过公示期,如有需求请咨询客服老师领取

  附件:面试使用教材版本及范围

  原文标题: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jyj.ningde.gov.cn/fgwj/zywj/202305/t20230524_1760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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