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参加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的应聘人员,符合以上文件中规定的加分项目,办理笔试加分情况公示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7日。
如对公示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纪委(监察专员办)、人事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0595-22919635,人事处0595-22919537。
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220.160.53.33:8903/article/detail/e4b6dec3ee4611ed96fb0cda411df2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