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计划录用21名,具体笔试时间如下
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通告。
2.开考条件:教师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1开考。
3.笔试总成绩计算: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专业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政策加分。
4.2023年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原始分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