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具有“海滨邹鲁”和“文献名邦”之称的中国宜居港城--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自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辅导员助理,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6.报考者入职后须入住学生公寓社区的值班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