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歌舞剧院成立于1953年,是隶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从事歌舞剧创作、演出、对外交流的省级专业文艺院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专业方向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