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计划录用68名,具体加分规定如下
加分规定: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办理加分时间为5月4日至9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报名平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