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宁化县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关于印发<宁化县2023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宁人社〔2022〕8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宁化县委编委同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宁化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计划录用92名,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