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29年,隶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近年来先后获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
学校设有永安校区、福州校区。因学校事业发展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电力工程学院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4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智能电网信息与通信工程、智能电网工程、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新能源发电技术、新能源电力与控制、新能源电力系统及其智能化、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轨道交通电气化与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无 | 无 |
2 | 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科学与工程、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物联网技术及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工程与技术、物联网技术与工程、物联网技术、智能控制与信息系统、云计算理论与应用、信息处理与物联网技术、物联网工程、物联网与数字化制造、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科学、智能计算与系统、信息计算技术、知识计算与应用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无 | 无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10:00-2023年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者,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8:00至4月2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关知识。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的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需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了解具体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
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邮编:366000;电话:0598-8823838;联系
人:杨老师、周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学校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原文标题:http://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304/t20230403_6143695.htm
原文链接:2023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