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4月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7名。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