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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选岗和考核

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 | 2023-04-0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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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仓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3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录用25人,具体体检、选岗和考核如下

  体检、选岗和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选岗和考核的人选。体检、选岗和考核由仓山区卫生健康局、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指定性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三)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单位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选岗和考察工作。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统一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须提交自动放弃选岗书面申请并服从主管部门安排。

  此次招聘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报名方法,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按照成绩高低根据对应的报考岗位依次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其中盖山镇卫生院、城门镇卫生院、仓山镇卫生院为财政核拨单位,建新镇卫生院、建新镇第二卫生院及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财政核补单位。

  经体检合格,根据实际情况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进入体检的人员,在选岗和考察前,因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选岗之后,因考核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原文链接:2023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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