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交流机制,确保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2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具体成绩查询时间如下 成绩公布。5月20日后,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计算=“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原文链接:2023年南平建阳区选调20名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