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23年明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计划录用2名,具体体检时间如下
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