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27号),以及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武委编〔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录用90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武平县内已在编教师;
(6)曾在武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