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校)教师用编的批复》(杭委编办〔2023〕用字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6名。具体加分申报如下
加分申报
1.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2023年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按照规定进行笔试加分。
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5月4日~5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笔试加分,填报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3.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无异议批准后,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折算后的分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考生的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