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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德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28人)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3-03-2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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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计划录用28名,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3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宁德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5. 2023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6.境内学历:应聘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7.符合计划表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已落实就业岗位的省内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原文链接:2023年宁德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2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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