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申诉审核时间如下 申诉审核。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4月5日9:00至4月12日17:00前,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原文链接:2023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1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