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信访局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工作人员1名;
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5周岁以内,性别不限;
3.有一定的语言沟通交流能力,熟悉电脑基础操作及办公软件的使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执行力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5.建阳区常住人口或建阳区有住房者优先。
三、签约方式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薪资待遇按《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专科2200元/月、本科学历23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100%。应聘人员一旦签约均享受五险缴交待遇,试用期满后缴交公积金,并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绩效奖励工资。
五、工作地点:南平市信访局
六、应聘方式
1.报名截止:2023年3月5日;
2.现场报名,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二楼(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9-5828015。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网络报名: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图片,邮箱:bxk8871810@163.com,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99-8871810;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原文标题:工作人员|南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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