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