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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招录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四川人事考试网 | 2023-02-1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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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基层机关(单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计划录用726名,具体录用审批及试用期如下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未明确具体工作单位的,由市(州)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作出安排。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人员原则上回现任职所在县(市、区)安排。从第一书记中考录的人员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原则上回帮扶所在县(市、区)安排。

  (三)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次考试录用的公务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其中,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时间计入最低服务年限,截止录用为公务员之日按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原文链接: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招录72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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