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基层机关(单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计划录用726名,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开除公职处分的;
3.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