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计划录用109名,具体确认缴费如下
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申请减免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0—3190016、273986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费用所需的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