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精神,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2023年上半年资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391名。具体录用审批及试用期如下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考机关(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合并职位具体录用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录用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顺序。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机关(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或者相当层次职级范围内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本次考试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