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报考
1.查询职位并将职位加入待报考列表
报考者登录考生首页,进入“职位报考”,点击“选择报考职位”按钮,可在界面中动态查询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职位查询,选择合适的职位。
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职位信息右上角“选择此职位”报名系统会弹出职位条件的自动初步判断窗口,如果满足职位条件,则显示报考信息补充文本框及考试地选择下拉框。
如果不满足职位要求,报名系统会提示具体原因。
选择好职位后,点击“添加到待报考列表”按钮,转回“职位报考”界面,即可看到所选职位已经在列表中。注意:此时所选职位仍处于未提交状态,需进行“确认报考职位”的操作。
2.确认报考职位
在已选择职位列表中,选择拟报考职位,并点击“确认报考”按钮。
在弹出的新窗口中,点击“确认报考此职位”按钮,即报考成功,等待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
“职位报考”界面显示“审核通过”,则表示该职位报名成功。
审核未通过的职位,报考者可点击“职位列表”中的“报考审核情况(申诉)”按钮查看审核意见。
4.申诉或改报职位
1)报名系统限制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
2)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以申诉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操作方式同初次报考)。
3)申诉截止前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考生信息”界面自行修改相应信息(所有修改均有日志记录)后点击“提交申诉”按钮,也可以直接在“申诉理由”中填写相应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诉”按钮。
5.笔试地点选择
报考者一般可以自行选择笔试的考试地点,即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不受报考单位所在地的限制。
注意:除《公安基础知识》外,招录单位还有要求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只能选择“福州”作为笔试地点;确认参加笔试前,报考者可自行修改笔试地点,确认参加笔试后笔试地点将锁定不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