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具体公示、聘用及人员待遇如下
公示、聘用及人员待遇
(一)拟聘人选从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二)受聘人员报酬与相关义务:薪酬待遇按照《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限满5年后,若要离职,必须做好移交工作。涉密岗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